2012年2月15日 星期三

『先生』沒那麼說,只那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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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為約定俗成的產物。目前兩岸互動頻繁,對於雙方名稱不同,但意義相同的用語,如「貨櫃」之於「集中箱」、「雷射」之於「激光」,不必求其一致,但須予以並列,讓時間來決定取捨。

我倒是很好奇,美式英文、英式英文、澳洲英文…等的英語系國家中,有哪個國家執行『同意字』並列的政策。

現在並列叫『讓時間來決定取捨』,但是並列會增加篇幅,增加印刷的張數,到時會不會又為了『環保』『省紙』…等的理由,干脆選『大多數』(已經被『並列』文字教育過)人都認識的文字?

d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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