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9日 星期四

憲法所保障的居住自由在哪裏

自由電子報 - 爭議3年// 文林苑都更 抗爭聲中士林王家拆了
憲法所保障的居住自由在哪裏?
命令與法律抵觸無效
法律與憲法抵觸無效
王家的地權屋權皆為自有,何來違法?怎可強拆?
中國國民黨的台北市政府,甚至中國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到底是為「民」還是「財團」?居住在這塊土地上的百姓,如果還看不清楚,也只是「死得其所」。
畢竟「財團」才能有大筆獻金(合不合法,因黨而異),至於「小豬」恐怕還塞不了牙縫哩~

d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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