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新聞二則之我見

今天奉令買報紙回家,看到首版的二條新聞有些感想,剛好有空,就把它寫下來。

提案表決 幾乎跑光// 救勞保 藍委虛晃一招

違規吼警40分鐘…竟是公民老師

第一個還是頭條。雖然我覺得國民黨/泛藍的立委總是說一套、做一套,但是願意信他們的選民還是很多。這是我最無言的地方。要是民進黨的立委,下次選時就得準備『讓位』。不得不說,人民,或者說,支持民進黨的選民,對民進黨的要求真的嚴格,這在一個以『人民福祉』為導向的社會,本該如此。但是,在台灣,不是。

很多選民,還是在選爽、選自己人、選有給錢的人。拿短期的利益,犧牲長期的福利。這,就是台灣大多數的選民的選擇。少數,也只能默默。當然,不平之鳴還是有,只是選舉結果還是一樣,不知道台灣的選民們到底何時,才會知道自己是拿xxxx元,但是賣屋、賣命抵那些錢?尤其是廣大的勞工選民們知道嗎?

第二條新聞除了看到該老師只有言教沒有身教之外,還看到什麼?我看到了一個階級的共犯結構。這個洪老師做了不該做的事,到最後,也只有最原始的原因--沒讓小孩戴安全帽--有罰金,如果是一般人民跟警察『盧』那麼久,結果還會有什麼?『干擾警察執行勤務』有沒有可能?

而且,他犯了錯,為什麼校長與他協同去警局為他道歉?看在XX校長的面上不要把事情鬧大?如果,沒有路人把該段『盧』的過程拍出,有沒有可能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畢竟,校長出面了?!

如果,這發生在一般人身上,老闆有可能帶下屬去警局say sorry嗎?一個軍公教的共犯結構,就從這個小報導看到其中一個部份。

所以,有關係,做什麼就沒有關係,沒關係,做什麼,就小心點,沒事也會有關係。


d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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