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7日 星期日

自作孽

 藍、白二黨本來在推要刪除預算法-特別預算的部份(第83條 & 第84條)

第83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
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
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三、重大災變。
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第 84 條
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本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但合於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者,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

結果來個921後最大地震,讓民眾知道,這條被刪,救災就會塗塗塗。然後花蓮王朝(及其結構)就會少了這方面的收入,於是就改口只是要刪改第83條第一款(這有比較沒問題嗎?不就是妥妥的要下跪投降?!)。

 

 

古人說『天作孽,尤可違;自作孽,不可活』,地震是天災,我們可以努力的讓建物防震,研究並使用防震材料、工法,降低損失。連做都不做,甚至還自縛手腳,神想幫都幫不了。

 

d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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