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4日 星期二

這個人很好…

工作的地方到捷運有免費的接駁車可以搭乘,但是因為沒有買路權,所以沒有所謂的站位,也就是說所有要搭乘的人都得坐著,而接駁車只提供20個座位(司機位置除外),因此,車子每次只能接送20個人(坐著)。

有一個司機很遵守規則,20個坐位一坐滿,就拒絕讓人再上車,就算是『坐』在司機與副駕座位之間的隆起處也不行。而另一個司機則會因為認識的人沒有位置不能上車(也就是第21個)時,就讓那個認識的人上車坐那個隆起的「特別座』。

今天,第二位司機下車方便時,車廂又再次坐滿了,結果有一位先生上車沒地方坐,就坐在那個『特別座』上,這時,有個媽媽說:『先生,我抱我的小孩,這個孩子原本坐的位子就讓給你吧!』,那位先生說:「不用啦~~沒關係。」就讓一個女生上車坐在那個小孩原本坐的位置…就在這個媽媽覺得這樣不好,怕那位先生所坐非位,到最後還是得下車時,另一個女子說話了…她說:『沒關係啦~~這個司機人很好,他會讓人家坐那個位置的(司機座位旁的高起處)。』一場座位保衛戰,就這樣結束了…而司機時間到回來要發車時,也確實很好的讓那位相識的坐在那個地方…

整件事下來,我很好奇,什麼叫人很好?違反規定叫人很好?遵守規定算什麼?人不好?明明就是那個司機拿這種事(坐司機座位旁高起處)當做「恩」來做自己的人情(你看,我為你違規…所以,以後有什麼好康的要告訴我喔~~),這樣叫做『人很好』?!這是什麼邏輯概念啊?!

難怪現在的社會亂象那麼多,因為我為人『很好』ㄇㄟ…

d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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