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7日 星期二

市民專線1999

其實,看名字也知道,這是為了誰而在廣告,只不過是假借了一個名義罷了(借殼上市?)。

之前有報導說,1999台北市民障礙申告收費昂貴,讓有使用到的市民感到不爽。而且,很多事情應該是市政府自己就應該上緊發條主動處理的(道路不平還要市民打『昂貴』的『付費』電話才「儘快」處理?!),結果,竟然還要市民打電話!把責任推到市民身上-->是你(市民)不通報,不是我(政府)不做喔!整個通報體系,我只有一個F可以說。

既然這麼不滿,今天為何會想提這個專線呢?實在是搭捷運時,看到旁邊的人看的U-paper頭條,大意是打專線的費用下降為0.6元/分。看到時,我只想到為什麼不是寫『撥打專線仍需付費!』。好像下降成0.6元/分是多大的恩惠似的…

一個政府不想出人力去找出問題,讓人民自己找問題來提報,還要收人民的錢!嘿!那我繳的稅是做啥去了?!那些領公務人員薪水的市政府/區公所人員是在做啥經事濟民的大事?警察呢?不是一天到晚在巡邏?巡邏到自己的轄區有啥問題都不知道?!還要市民去做出好似「包大人經過,越級(地方官)上訴」的告狀事件?而這個「包大人」還收錢外包呢!

d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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