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用『山寨』就不是『仿製品』了嗎?

最近的媒體狂用『山寨』二字來形容中國的『仿』物,手機-->山寨機,錄音筆-->山寨錄音筆(還『小兵』立大功的幫苗栗縣的員警提供了和違規者對簿公堂的有利證據),更別提一堆的包包和即將開放進口的山寨車!!

山寨,就有比較好聽嗎?「仿」就是「仿」;「偽」就不是真的。盜就是盜。沒有什麼好美化或爭執的。會想要換個名詞,就是因為原本的名詞不好聽,被用爛了。

就像以前稱支那,現在稱中國一般。

名詞原本都是中性的。是用來被指名的物毀壞了自身的名聲。

仿的不好聽,用山寨來取代。因為大家知道仿是什麼意思。『海關查獲大量仿製品,帶貨者被處罰』的消息愈多-->民眾就愈知道,「仿」是違法的。而且民眾也會認為能力可以的話,還是儘量支持正貨,畢竟原創不容易,而原創,也是需要金錢才能生活下去。

用山寨來稱呼,大家就覺得沒什麼。因為山寨這二字,還沒有大量的負面意念灌注。而且,現在還用了很多正面的消息來讚美這二個字,看那個苗栗員警的消息就知道了。問題是,這是剽竊其他公司的創意。而我們的員警竟然還得意揚揚的使用仿貨…我…無言了…


d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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