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1日 星期日

2010/02/21芒果日報--黨國黑幕--踢爆黨國殉情史

芒果日報孤狗總部: 2010/02/21芒果日報--黨國黑幕--踢爆黨國殉情史

看完這篇文章,尤其是其上所附台灣烏龍版的「少女殉情記」(管仁健/著)一文之後,更有感慨,現在台灣的許多電視記者,都以無冕王自居,口口聲聲都說『民眾有知的權利』(尤其是報導演藝人員以及民進黨從政人士的家屬),雖然也不知道底報了些什麼(垃圾),但好歹也是報,至於民生社會版,只要跟黑道,報社老闆無關的能怎麼爆就怎麼爆。這些習性是在目前這樣的社會法制之下所能容許的,就算與事實有所不符,『撐幾天也就過去了』(多麼的『馬氏』說法阿,是說現在又有多少人記得新87水災--『我這不就來了?』呢?)。可是在之前戒嚴時期,就不是這麼一回事。
 
從管仁健先生的一文我們可以看到,當記者們有自己的行動判斷能力時,可能面對的下場(看看沈嫄璋女士);或許有女記者們想說,我又不是報導什麼敏感事件,只是一件『小小』的『殉情』(騙人自殺)事件而已,會有什麼事?請再看看沈嫄璋女士的舊聞(她並不是報什麼『大大』的高層事件)。只要有違戒嚴當局,尤其是情治單位(這有多像明朝的東廠),或者擋到它們的計畫,就算失親者再怎麼『有知的權利』,就算妳找出元兇,妳,敢報嗎?

那個年代對女性已是這麼的殘忍,現今同性戀為了助興而有的『工具』又難保不會被用在男記者身上,當男女記者不小心碰到極權當局不可碰觸的『秘密/計畫』時,當下『可能』沒事,事後?自己看著辦唄!


寫文章表達己見當然可以有自己的立場,可是不要說一套作一套,尤其還藉以誤導他人時(例如明明有立場,還宣稱持平寫文)。現在台灣的社會是高興怎麼寫就怎麼寫,不過請看看『心之所繫』的中國是怎麼對待『持平』報導該國愛滋村、煤礦坑爆炸傷亡等與民眾相關事件新聞的記者;如果沒記錯的話,大概都是『洩漏國家機密』處分吧!如有國際記者團體抗議,就給一頂『干涉中國內政』的帽子,國際團體又能如何?

而上述新聞事件可能都是習慣台灣新聞炒作方式的記者們寫到不想寫又或是別的『誹文』都寫不完了,哪有空寫那些有的沒的。不過,話說回來,極權政府又哪有可能讓非御用記者們寫文論政(不歌功頌德就算了,還敢批評!這是記者直接討死吧?!)


很多人都不懂得珍惜現在,只會追思往昔。我覺得尤以中國人為最。總是想著以往的榮光(是說曾有嗎?),總是今知人不如古之人,古之人又言時下之人不如古人,到底要古到什麼程度?現下不思考不把握,等到失去才來哀嘆失去又有何用?


而同樣自管文亦可以看出台灣人鄉愿的程度以及事情過了就不要再提起以免傷心的消極處世方式。這或許也可以看到台灣人拓荒者或者殖民地人民的性格吧~不忘記悲傷,就無法向前行;不傳承悲傷,何必讓後世子孫繼承怨恨?尤其,是怨恨權利特大的機制呢?後代沒有前代的記憶,對政權更迭一貫的天真,於是,這塊土地上的歷史,不斷輪迴。


d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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