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4日 星期三

人云亦云

最近政治上的強力花邊應該就是壹周刊的陳致中事件了吧…

對於認為台灣政壇上泛綠被告的人物得自行舉證自身清白的媒體、名嘴、法官們,我也不想再批了…反正人民的智慧就是沒有智慧,說再多也沒什麼意義,古人說:言者諄諄,聽者藐藐。若說,只因為從政的政黨不同就會在幾乎所有得領域得到不平等的遭遇,那麼這個國家怎麼可能存在著『公平』、『公正』!?從『政黨的特權』到『官官相護』再到『政商勾結』,這些『關係』就這麼一層層的摧毀了法律應有的平等性質。

對於陳致中這人,我不認識,基本上,我也不認為他適合從政,原因在於從他處理他父親一開始的拘留延押時的反應與態度,我只能說,他是個低政治敏感度的人。更別提,再早之前,他老爸任市長、任總統遇到風風雨雨時,陳致中在當時的反應了。

不過,我還是得說,泛綠的從政人士如果有點腦的話, 一定要讓自己的後輩有人從政,而且,在自己離開政壇後,這個後輩至少要是個議員級的民意代表。如此一來,在國民黨開的政府機構,才能『有些關係』而『少些干係』。所以陳致中參選高雄都的議員,以我淺見,也是陳家不得不走的路。

而陳既然要參政,那麼黨國媒體當然不可能放過這借由『公眾人物』之名行汙蔑其人格、榮譽,甚至傷害其家人精神…等的手段。想想,以壹周刊的能力,吳育昇、孫仲瑜薇閣翻滾事件都可以拿出罪證確鑿的偷情照片(果真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為什麼陳致中(如果真的有的話)的就可以在沒有明白照片的情況下加以毀謗?同樣都是公眾人物,不是嗎?況且,在目前的狀況下,陳只是參選,而吳則是立委,哪一個是真真可以被這些號稱『無冕王』的媒體,赤裸裸公開其所做所為的對象呢?

如果有人說,陳是陳前總統水扁之子,所以也算公眾人物,那麼偏大家又都說,尤其是現任馬先生也說過, 罪不及其妻孥,那陳水扁前總統的事,又及於誰了?在什麼證據都不清的情況下,就是要入陳妻於罪,就是要入陳子為罪…而且,還要自行舉證清白?

對於壹周刊該種報導行為,個人不予置評,畢竟有需求才有商品;不過,對於愛看這些有的沒有,卻又不用大腦去思考就人云亦云的國人,個人也只能說,難怪我們只能得這樣的政府,只要媒體強力放送行銷這個政黨政府,只要媒體這麼告訴大家,而看了媒體的大家是這麼說,那麼,不用懷疑,我們的政黨政府做的再爛也一定是世界第一名!



d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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