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4日 星期日

只准州官放火…

這二天在臉書上看到有人提到『三明治』時,我還在想是有什麼這麼好吃的三明治勒,結果今天在自由時報上看到改口不告媒體/藍盯名嘴 蘇蔡批失格時,才瞭解什麼是『三』『民』『自』。

不是很瞭解,所有的媒體也只有這三家對『藍』營『比較』不友善,馬上就點名,台灣的電視台有多少台啊!也不過才二家電視台『不友善』,藍營就受不了。照這邏輯,民進黨執政時,也只有二家對民進黨『比較』『友善』!

現在是怎樣呢?執政黨不能被批評?執政的人所做所為不能被評論?尤其是做的不是很好(這很客氣了!)時?在民進黨執政時,對媒體有什麼動作,就算是依『法(廣電法)』行事,也會一直被提起會引起『寒蟬效應』,怎麼現在直接對媒體指指點點的,就不會?

這幾家被提起的媒體,有不依事實報導嗎?如果不依事實報導的話,不是也有法可以管嗎?以NCC的能力,怎麼可能沒『法』可管呢?沒『法』可罰呢?特別是在『法院是國民黨開』(吳伯雄語)的情況下?

而這些,不就是赤裸裸的『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灯』的最明白示範嗎?!

d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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