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7日 星期日

法官評鑑

每次看到中華民國的法官對台籍共諜小心輕放的的判決,都覺得自己的納稅錢是在養共匪。  

退役中校當共諜洩漏國安情資 法官認危害不大判緩刑

這個危害不大,的意思是還沒害死相關的軍情人員的意思吧?等害死了,也來不及了。我就不懂,台灣這麼愛評鑑,什麼都在評鑑,為什麼沒有司法官評鑑?還是法官的評鑑也是只會官官相護,評也沒用的意思嗎?那為什麼醫療事故時,就有那麼多的a, b, c, d…的機構可以評斷是疏失、還是意外、或是執行恰當呢?

法學就不能有相關的機構來判定法官的判決是否失當嗎?

我一直覺得司法人員對自己相關體系很好。不否認有很多人貢獻自己的長材,但是也很多人躲在其他人身後,拿著司法獨立的名義自行其是。

d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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