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9日 星期六

失焦

看到心愛的馬先生,死去的家人們就安息吧!
謝謝你們的死去,讓我可以親眼看到、親手抱到馬先生,這是多麼無上的光榮啊~~
逝去者...請安息吧~~

對大多數堅持只要感覺好肉體受苦不重要的人們來說,除了瞬間的清醒,非主流的評論報導之後說再多又有甚麼用呢?畢竟台灣大眾媒體的愛人就是騜阿~~怎麼可能讓接受消息的人們清醒太久呢?持續的洗腦是王道啊~~

媒體除了是見縫插針的幫凶外,在報導了部份事件的真實面之後,又以自我為中心的開始抹黑抹白發生的事件。可笑的TXBS節目主持人(台灣有新聞主播嗎?)在評論CNN主播用「this man」指騜的時候,說該主播怎可加入自己的意見來報新聞時,怎麼不想想台灣的新聞播報者自張雅琴以降,念新聞稿時就會加入自己主觀的意見,而張雅琴又是從什麼時候就坐上新聞台了呢?1988年呢~~嘖...

所以人家用this man很過份嗎?拜~~託~~這很過份麼~~薛香川調。

算了!有甚麼樣的人民就值得有甚麼樣的政府。哀怨也是沒有用...

那有什麼事情失焦呢?
雖然泛藍的自己過苦日子過的很爽,但是我還是有些不平,為什麼柵湖線的失誤,結果是讓使用它作為交通工具的公家機關(含學校)員工和學生來吸收。尤其還是以公假為名?(重點是,納稅人還要養這些因柵湖線出包卻又堅持選擇柵湖線作為交通工具的公務人員!公假耶!!!)

老師遲到,損失權益的是誰?那準時上課的學生與老師,就應該準時?還是說多了其他的時間休假?看看一天誤點個30分鐘,一個月來個4次,就兩小時了。那一年12個月24小時,剛好可以算3天的休假(1天8小時工時計)。這是否表示,其餘的學生和老師可以得到這樣的休假呢?

公家機關這樣作不是在解決問題,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治標不治本而已。而且還藉此圖利自身。不曉得其他需要認真工作才有薪水入帳好養家活口的人有甚麼感想?

而以這作為處理柵湖線頻頻停駛的補償措施,合理嗎?捷運不是個可靠交通工具時,需要打卡上班的工作人員還適合以柵湖線做為基本交通工具嗎?而還以其因選擇一不穩定之交通工具而有間接怠工疑慮時,卻有公假之補償,這合理嗎?



d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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